业主感叹:这样的装修公司有何诚信可言?
龙网讯-常州晚报消息(热线6633355) 因为装修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,业主不同意装修公司领回交在物管处的500元装修抵押金,而装修公司竟偷偷假冒业主签名,到物管处取走了抵押金。物管多次向装修公司交涉,装修公司曾答应春节期间协商解决,但年都过完了,这笔钱仍没有下文。陆先生说,装修公司的人居然会干出违法事情,他不明白他们的信誉何在?守法经营的理念还有没有?
陆先生:假冒签名,装修公司信誉何在?
2月16日,记者赶到戚墅堰河苑新家园陆先生的家中。陆先生告诉记者,去年底他请常州市大同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装修住宅,施工期间公司存在一些不满意的地方,如垃圾不运走,他只得几次另外请人来清理,而且合同工期三个月居然做了四个半月。
装修过程中公司还存在不少质量问题,如用的材料有的不合格,工人素质差。陆先生说,“因为质量不好三次重新做门,好几个门框都不符合最低质量验收标准,好几次油漆返工。”通过协商,在结账时陆先生满足了他们的费用要求,在没有全部完工的情况下,他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费用。
但陆先生提出要扣下由公司交给小区物业的装修质量抵押金500元,以观后效,当时项目经理唐先生也没有反对。但后来的事情却出乎陆先生的预料,公司的人居然搞起“小动作”,冒充陆先生的签名到物管处取走了抵押金。
记者在物管处看到了那张假冒签名的收据,上写:装修已结束,同意支付押金。而落款是陆先生的名字,日期是去年10月25日。
物管员黄先生告诉记者,公司来人取押金,并出示了陆先生的“亲笔”签名,他们当时没有怀疑,哪里知道这个签名会是假的呢?
“公司的做法立刻使我对他们的最后一点点信任也失去了。试想,这样的公司还有什么信誉可谈?”
公司:急于收回押金,做错了事
记者随后来到该装潢公司。一名女士说领导不在。记者与该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取得了联系。孙先生说在外面有事,不能回公司。对公司人员假冒客户签名取走装修抵押金一事,他不清楚,要调查一下。
几分钟后,记者再次与孙先生电话联系。孙先生说,他刚才已问过了下面的人了,的确有这件事。孙先生向记者解释说:“公司员工当时为了急于收回押金,做错了事情。”
对于公司假冒签名的说法,孙先生说,应该是公司下面的人“代签字”,到物管领了钱。孙先生表示,公司做法侵犯了陆先生的权利,为这事,公司将当面向陆先生作出解释,并一起协商解决。
者获悉,昨日下午,公司领导已向陆先生打了电话,请求他的谅解。
律师:假冒签名取走钱已涉嫌诈骗
我市乐天律师事务所的牛强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诈骗。牛律师解释说,法律上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。该公司员工虚构了“装修已结束,同意支付押金”的虚假事实,并使用了假冒签名的手段,应属于诈骗行为。但因为钱财不满3000元,够不上目前刑事立案的标准,但可以对当事人实施治安处罚。
他说,3月1日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规定:诈骗公私财物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对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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